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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忙著明年的採購案,忙到幾乎所有事都丟在一邊,專心在做著這檔事,做的滿灰心也做得滿生氣的。
灰心是因為自己對於採購的不熟悉,再加上本個單位都是一年一輪在做,所以常常是問一個問題,發現大家做的都不一樣,那誰做的才是標準呢?答案是沒有標準。那有沒有違反政府採購法呢?答案是有!但都不是大問題,不過這就很令人困擾,是要跟之前一樣依例辦法呢?還是說要把有爭議的地方改一改呢?也沒個標準答案!那就硬著頭皮做啦!反正公文上核可的都是大頭,他們說可就辦吧!
生氣是,其它各所的人都懶得可以,連開個會都打死不到台大來!老喜歡窩在南港!行,不來那我就自己決定。當決定了作法要開始做了,就在那邊這邊有問題、那邊有疑慮!哇靠!有意見不會早一點說嗎?林北為了妳們的喜好還要一綱多本,喜歡用哪個版本還要任君選擇。沒關係,反正我不熟我學著做,一綱多本就這樣吧。那決定開會時間吧,啥會,又要拖到下星期。林北火了,沒關係,下星期就下星期,反正我們所小,就算是明年初才通過標案,也沒啥關係,到時候就不要再靠北!(氣質..氣質..)
做到現在,林北大概有幾個心得,寫下來比較不會忘掉。
1. 標案進行,請遵守法規辦理!雖然有些是便宜行事,不過別忘了,出問題挫賽的是你自己。
2. 所有的討論記得存檔,包含email內容。不要用電話講,不然有人會裝死說不知道。
3. 不知道、不熟的記得要問,找人幫忙也沒問題。
4. 有與各所有關的事情,記得要找人背書。反正,會有問題的就那幾個!記得要找別的所的人來背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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